2021年12月7日,鸡西市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6件(来电5件,来信1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件。本批交办的信访案件中,生态类案件3件、大气类案件2件、噪声类案件1件。
12月14日,我市向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上报第四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督察组交办我市的6件举报案件中,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5件。其中,案件情况属实3件、基本属实2件、部分属实1件。
我市针对第四批交办案件进行调查,“密山市二龙山林场的黄*军非法毁林建房屋、牛舍、养鱼池,该人已入刑,但毁坏的林地未恢复,私建的房屋、养鱼池等设施至今未拆除”问题,密山市林草局责令黄*军在2022年5月1日前对非法毁坏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柳毛乡3000多亩松树林被普晨矿业和长源矿业非法砍伐,莲花村几千亩树木被本村人员非法采伐”问题,鸡西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现已对两家企业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鸡西市恒山区二道河子煤矿井口的压风机,运转时噪音扰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监测噪音时,企业就关小声音,逃避监管,此情况已持续3年”问题,因二矿五井排风井风机噪音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2021年11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噪音超标问题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鸡环罚告字〔2021〕0028号)和《责令改正通知》(鸡环法责字〔2021〕0028号),并处罚金人民币3.6万元。“密山市兴凯湖保护区核心区内有养殖场”问题,密山市林草局已对养殖场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拆除全部违法建筑,恢复地块原状。如当事人拒不执行,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关责任。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针对林地以外的设施,向当事人朱*勋下达了《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