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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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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5月22日电 根据黑龙江省一些地方目前已出现散发手足口病病例的现象,发病高峰将在七、八月份,黑龙江省卫生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防控,积极救治,同时加大科普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认识当前手足口病防控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了解,自2008年五月以来,黑龙江省个别地方出现手足口病病例,以散发为主,且症状较轻。据专家预测,黑龙江省发病高峰将在七、八月份,因此,病例将会逐步增多,重症病例也有可能出现。就此,省卫生厅在紧急通知中,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克服侥幸心理,保持百倍警惕,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须按《卫生部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的规定,严格按照传染病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报告疫情。一旦发现疫情,要按规定时限、渠道、内容立即如实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重症和死亡病例要专门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分诊。
有条件收治手足口病患者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就地隔离治疗的原则,积极救治患者。乡镇卫生院如发现症状较重的病人,应立即将其转至力量较强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得滞留病人。对轻症患儿做好居家隔离治疗指导。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要成立由儿科和ICU科医生、护士组成的医疗救治专家队伍,保证应急医疗救治顺利开展。
同时,各地须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工作,针对手足口病发病年龄偏低的特点,各级疾控机构要指导辖区内的中小学、托幼园所认真晨检,搞好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师生个人卫生。托幼机构发生两例以上手足口病例或1例以上重症或死亡病例时,必须关闭托幼机构两到三周。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和疾病控制机构均要建立手足口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及时采购足够的诊疗、防护设备,各种抢救、监护器材以及救治、消毒药品,积极储备相关必需物资,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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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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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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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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