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发时间:
2008-06-12
|
|
序号
|
公开内容
|
办事时限
|
1
|
卫生许可证
|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
|
2
|
医疗机构设置
|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
3
|
医疗机构登记
|
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办结
|
4
|
医疗机构校验
|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
5
|
执业医师注册
|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
|
6
|
护士执业注册
|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
|
|
服务承诺:实行公示公告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急事急办,最大限度减少办理时间,为申请人提供文明、优质、高效服务。
违诺责任:对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推诿拖延、刁难勒卡、以权谋私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依据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调离责任人工作岗位,同时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467-2314029、2314024
|
|
来源:
鸡西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
陈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