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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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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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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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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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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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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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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匾广告标志设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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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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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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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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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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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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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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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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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物门窗改建、外部装修、搭建或封闭阳台(门窗) 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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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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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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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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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商亭、摆摊设点等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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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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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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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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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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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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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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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执法人员要热情接待服务对象,做到“二清三办”即:咨询解答一口清、审查材料一次清,符合条件的马上办、手续不全指导办、难急特的事情领导协调办。执法人员要爱岗敬业、恪尽职责,要严格履行“十条禁令”,廉洁奉公,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违诺责任:执法人员违反服务承诺要求,情节轻微的,给予责任人诫勉谈话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同时追究领导责任。被上级效能监察或暗访发现问题的,要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取消单位和责任人评先选优资格。
举报电话:0467-69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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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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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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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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