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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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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17日电 为鼓励自主创业,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规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山东省明确,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积极完善创业指导功能,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法律维权等服务;要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创业策划、创业政策、企业管理、跟踪指导、咨询答疑等支持服务。
山东各设区市还将建立政府扶持、企业与个人开发创业项目的市场评估制度,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组建创业项目资源库,向创业者广泛推介。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为搭建创业孵化平台,山东各级政府将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为缺乏经营场地的创业者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帮助其顺利实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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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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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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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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