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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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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23日电 重庆日前发布《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在重庆主城区重点管理区内的犬只,每犬每年要缴纳100元的养犬管理服务费,烈性犬、攻击性犬缴纳200元。
养犬管理服务费包含犬只登记办证、发放犬证、犬牌;犬只的定期强制免疫(含疫苗);流浪犬的收容饲养等相关费用。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有优惠政策,比如对于饲养绝育犬者,减半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度残疾人饲养的扶助犬,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70岁以上的孤寡独居老人养犬者,减半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
根据重庆相关规定,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养犬人应当自饲养之日起15日内,携犬到所在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公安部门在接到养犬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养犬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养犬证(犬牌),市民在申请批准之后缴纳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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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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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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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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