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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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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6月29日电 记者从27日举行的福建省“保险进农村”大型宣传活动了解到,目前,福建省沿海各县市都已经开展渔工责任保险,参加该保险的投保人可以享受政府30%的保费补贴。
据福建保监局介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被指定负责福建省渔工责任保险的承保工作。福建省渔工责任保险是指受雇于船东的渔工,在船东的渔业船舶出海作业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伤残,依法应由船东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据福建保监局介绍,福建省渔工责任保险实行全国同类保险最低价格。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限额为15000元,保险费率为2.7‰,保费的30%由政府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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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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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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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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