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6月30日电 6月27日,对大多数哈尔滨人而言,是个平常的日子。在这个不年不节的日子里,“秋林”红肠生产企业——哈尔滨秋林糖果厂有限责任公司内,却像过年一样鞭炮齐鸣。原来,他们起诉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肉制品分公司“伊雅秋林”商标侵犯“秋林”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历时一年,终于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判决:“伊雅秋林”被判侵权成立,赔偿“秋林”30万元。这也意味着,不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客,要购买秋林红肠时,需要注意和认准的只有“秋林”商标才是正宗产品。
秋林红肠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红肠、大列巴、酒糖、俄式西餐......这些代表着哈尔滨城市名片的食品,是历史赐给冰城的独特美味。
20世纪初,俄国商人伊万·雅阔列维奇·秋林在哈尔滨创办商贸企业秋林洋行,也就是秋林公司,同时成立秋林洋行灌肠厂,采用“前店后厂”的经营模式,自产自销俄罗斯风味的烟熏红肠等肉灌制品。
1984年9月10日,改名为松花江百货大楼的秋林公司恢复使用原名。同年12月20日,秋林公司所属秋林公司食品厂分为秋林公司糖果厂和秋林公司食品厂,分家之后都领取了营业执照。1998年7月7日,秋林糖果厂更名为哈尔滨秋林糖果厂,并于2007年4月20日更名为秋林糖果厂有限责任公司。从1997年11月3日的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看,其经营范围包括肉灌制品制造、销售。也就是从那时起,秋林公司糖果厂开始生产、销售“秋林”牌红肠等肉灌制品。
1998年,秋林公司食品厂更名为秋林食品厂,并于2007年6月13日更名为秋林食品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糕点、面包加工、果酱制造,面包袋加工;果露酒制造。
记者从秋林糖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仲兆敏提供的“秋林”注册商标书上看到,“秋林商标”可以使用商品为第29类:香肠、风干肠、火腿、腌腊肉等8种,有效期从1999年4月21日起。2006年12月26日,仲兆敏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秋林糖果公司独占使用“秋林·里道斯”注册商标。秋林糖果厂将“秋林”和“秋林·里道斯”注册商标用于生产、销售红肠等肉灌制品,先后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消费者认可的同时,2006年8月,中国市场品牌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秋林糖果厂生产销售的“秋林·里道斯”红肠系列产品为中国驰名品牌证书,2007年3月27日,“秋林·里道斯”红肠系列产品被授予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已经通过“中华老字号”黑龙江省评审。秋林糖果公司办公室主任陈军告诉记者,今年5月份,“秋林”和“秋林·里道斯”注册商标已经被确认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
秋林红肠出自哈尔滨最早的灌肠厂
早在上世纪70年代,秋林糖果公司的法人仲兆敏、秋林食品公司的法人侯勇、肉制品分公司的负责人刘长科之间的关系为同事,都在秋林公司工作。一分为二后,2003年7月1日,秋林食品公司的侯勇申请注册“伊雅秋林”商标。秋林糖果公司提出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我国最高级别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据了解,侯勇注册的商标也是香肠类,商标为伊雅秋林的头像,在2006年6月14日注册成立伊雅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加工肉灌制品。商品包装上有“历史悠久的秋林食品”、“源于1900年”等标识,并在哈市某连锁超市的所有分店设专柜销售,在购物票据和发票上,标注的是秋林红肠。
一时间,购买秋林红肠的顾客也真伪难辨,“秋林·里道斯”一边忙着跟消费者说明,一边急着四处取证。
秋林糖果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姜庆文律师形象地告诉记者,仅该厂的工商企业档案一卷的厚度就超过了10厘米,其他证据还有厚厚的6大本。这些证据想要表达的证明结果是:秋林糖果厂是俄国人秋林创办的“秋林洋行”、“秋林灌肠庄”以及此后一脉相承的中资企业“秋林公司”的继承者,是“秋林红肠”制作工艺的传承者。秋林灌肠工厂是哈尔滨最早的灌肠工厂,至上世纪30年代仍是生产量第一的企业。
“秋林”告赢“伊雅秋林”获赔30万
“伊雅秋林”是否构成了对“秋林”的商标专用权侵犯?哈中院依据《商标法》以及相关解释规定,认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秋林糖果公司在香肠等肉灌制品上先使用和先注册了“秋林”商标,而且商标以及商品已经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其他企业不得以其企业名称含有“秋林”字样为由,在同类商品上擅自在后使用与秋林糖果公司的先注册的“秋林”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伊雅秋林”商标包含了“秋林”商标,两者含义相同,足以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为“伊雅秋林”的来源和“秋林”商品有特定的联系,因此判定为近似商标。
哈中院判决“伊雅秋林”立即停止对“秋林”的侵权。同时,伊雅公司在其生产的肉灌制品包装上标示“历史悠久的秋林食品”、“源于1900年”,使消费者对商品的生产者产生误解,违反了相关法律,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侵权,立即停止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要求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肉制品分公司赔偿哈尔滨秋林糖果厂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
“秋林”告赢了“伊雅秋林”,消费者更为关心的是“秋林红肠”如何辨别真伪。据陈军介绍,除了认准“秋林”二字的商标和标示外,秋林红肠的颜色要比一般的红肠颜色深一些,原因是秋林红肠要在烟熏炉长时间烟熏而成。此外,秋林红肠的包装物,如包装盒、包装袋上均有秋林公司百年老楼和铜马车等椭圆形标识。
傍名牌容易,保名牌不易。百年来,命运多舛的“秋林红肠”赢了官司的同时,更希望今后一路走好,让更多的人,通过秋林红肠了解哈尔滨,记住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