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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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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7月16日电 贵阳市城乡低保金标准提高
三中心城区提高到240元三郊区及金阳新区提高到220元
贵阳市民政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贵阳市确定了全市城乡低保新标准并将现有6个城市低保标准和5个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规范为3个标准。标准提高后全市城乡低保人数预计将由原来的154091人增加到186029人,预计新增低保对象3万余人。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20~240元/月
南明、云岩、小河三个中心城区的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15元提高到240元;乌当、花溪、白云三个区和金阳新区的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80元、175元、200元和190元统一提高到220元;清镇、修文、息烽、开阳一市三县的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00元。
城市低保新标准将从2009年1月份开始执行。城市低保标准在未提标之前,2008年3—4季度的副食品临时补贴仍按原资金渠道筹集,发放时间至2008年年底。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840元~1800元/年、人
南明、云岩、小河三个中心城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从原来的1800元、1440元和1200元统一调整为1800元/年、人;白云区、金阳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从原来的1200元、960元统一调整为1500元/年、人;乌当、花溪二个区和清镇、修文、息烽、开阳一市三县的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720元调整为840元/年、人。
农村低保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农村低保自提标当月,取消按月每人10元标准发放的副食品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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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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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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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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