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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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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7月28日电 记者27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哈尔滨市地铁沿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出台,该规定对哈尔滨市地铁沿线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进行了规范。
据悉,该规定要求哈尔滨市地铁沿线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和依法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地铁建设运营和人民防空等需要。地铁沿线地下空间开发应当按照人防标准建设,做到平战结合,平时作为地铁运营,战时作为人员的地下掩体。地铁站点两侧500米区域范围内新建项目应当利用地铁沿线地下空间作为防空地下室。
对于地铁沿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式,哈尔滨市规定,地铁沿线地下空间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下交通与地下空间相互关联,地铁出口与地面建筑相互协调。
哈尔滨市规定,地铁沿线地下空间工程的施工要尽量避免因施工干扰城市正常的交通和生活秩序,对临时损坏的地表设施和地貌环境应及时予以恢复。凡是需要与地铁出口相连通的地上和地下建筑,应当向地铁建设投融资实施主体缴纳接口费用。
而建成的地铁沿线地下空间设施在使用或者装饰装修中,不得擅自改变地下工程的结构,确需改变原结构设计的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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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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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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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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