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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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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8月1日电 记者7月31日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在新建住宅项目中按2%比例配建廉租住房的做法得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充分肯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国推行这一做法。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已在49个新建住宅项目中规划配建廉租住房近11万平方米,可提供廉租住房2176套。
据悉,哈尔滨市自去年9月相继出台了《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廉租住房的意见》和《关于发布实施<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廉租住房的补充规定>的通告》,为推进廉租住房的交付使用,明确提出,今后哈尔滨市所有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府组织的“招拍挂”出让住宅项目、新规划审批的非“招拍挂”住宅项目,以及现已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均将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按项目总建筑规模2%的比例规划配建廉租住房,有效解决哈尔滨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房源不足的问题。
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已在49个新建住宅项目中规划配建廉租住房近11万平方米,可提供廉租住房2176套。据悉,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年内,部分廉租住房将交付使用,其他的廉租住房将在今后一两年内陆续建成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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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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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华 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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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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