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8月10日电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十一号
(2008年8月7日)
根据宁夏自治区党委《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深入、准确地了解掌握拟任用干部在思想政治、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家庭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广泛听取全区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对拟提拔、提名的5名干部公示如下。
李文华,1958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拟任石嘴山市委委员、常委;
杨有贤,回族,1967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石嘴山市惠农区区委书记,拟提名为石嘴山市副市长人选;
聂向阳,196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常委办公室主任,拟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
冯自保,1964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巡视员,拟任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主任(副厅级)、党委委员;
李春劳,1960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拟任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以上拟提拔、提名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08年8月7日至2008年8月1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干部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来信请寄:75002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