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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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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一届特邀监察员聘任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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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聘任26名特邀监察员。 |
东北网鸡西8月27日电 2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一届特邀监察员聘任会议,决定聘任26名同志为省第十届特邀监察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王涛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特殊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有效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李延芝强调,坚持特邀监察员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有利于并能发挥特邀监察员凝聚社会智力资源的优势,广泛吸纳和反映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意见建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把专门机关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有机结合;有利于拓宽对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人员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
李延芝要求,特邀监察员要找准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结合点,加强自身政治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本领。特邀监察员要充分发挥好“三个作用”:一要发挥双重监督作用,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加强对宏观调控、节能减排、土地市场秩序整顿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及其干部的监督,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行使党内监督权和行政检察权。二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客观真实地反映违法行政、政风行风、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意见建议,适时向群众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成效。三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要充分发挥专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参谋咨询作用。特邀监察员要正确处理加强理论学习与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关系、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的关系、履行监督职责与自我约束的关系,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增强贯彻落实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监督活动;要廉洁自律、遵守纪律,审慎对待权力,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李延芝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为特邀监察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落实责任、协调服务、完善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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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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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丽娜 李民峰 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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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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