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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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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0月21日电 日前,河北16位医药界的政协委员联名对医保实施中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他们认为,医保更需“人性化发展”,特别是对老年人和慢性病等,医保制度要有“开放意识”。
这份联名建议是由王铭维、李海平、王娟等16位委员提出的。他们说,慢性病范畴应随着社会发展而增减。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疾病越来越多,很多老年疾病不是住一两次院就能痊愈,而需要长期治疗。如老年痴呆症、癫痫、帕金森叠加综合征、酒精中毒性疾病、睡眠障碍、周围神经病、多发性肌炎、痴呆等,有些病的名称随着科学发展早已改变,如帕金森病代替了震颤麻痹。社保局应定期召集专家开会,审核医保范围内慢性病名称和病种。
专家认为,医保也应改变同一种疾病10天之内不得重复住院的规定,尊重疾病发展规律,疾病是千变万化的,并非出院时就能痊愈,有时出院时较住院时好转或平稳,出院后由于血压波动、情绪改变、饮食等多种因素,病情又有加重的情况。
而在抢救用药规定方面,专家认为,对于老年危重病人,尽管与成年人患同样的病,但由于年龄差异,抢救时用药是不同的。老年人体质差,合并症多,各器官功能减退,在抢救中应对老年人适当宽限。同时,对老年病人住院最高限额和住院时间应适当放宽。老人器官功能下降,常常由一种病诱发多种病,住院中出现很多并发症,出院反复检查,使用贵重药品几率大大增加。在治病中哪个科老年人多,哪个科就容易出现医保超限额而遭遇医保罚款。医保部门应根据对65岁以上老人,有两种以上疾病等情况,在医保规定上上限定高一些。
专家还建议,应将康复项目列入医保范畴。医保实施很多年,随着社会发展,有些诊疗项目医保需要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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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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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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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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