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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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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1月21日电 鸡西市鸡冠区兴华社区75岁的李淑芬老人,在医院做乳腺沁润性导管癌治疗花了16000多元;这么大的一笔开销,无疑给家里造成不小的经济压力。然而,如今已背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棵大树的她,心里却十分踏实———虽然仅花了130元参保,这次却报销了7000多元医疗费。更让她感动的是,因她年事已高,劳动保障协理员主动上门服务,代她办理了全部报销事宜。
李淑芬老人一场大病的亲历,从一个侧面生动诠释了居民医保惠及百姓的实质。
近年来,鸡西市在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为使无社会保障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和未成年城镇居民破解看病难、看病贵,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积极探索,向上争取,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79个试点城市之一,并于2007年10月末全面启动了这项工作。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鸡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劳动保障、财政、民政、教育、卫生、残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适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文件,派专人到江苏、吉林等地学习取经,本着低水平、广覆盖、具有可操作性和吸引力的原则,制定了《鸡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实施细则》,从而构建起了全民医保的制度框架。截至去年底,我市参保居民人数就达到20万人。
在富强社区,73岁的关成俭老人提起参保这件事,高兴得合不拢嘴。老人和儿子生活在一起,一家5口人,老人患有脑梗五六年了,医药费花了几万元,已不堪经济重负。2007年12月份我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如久旱逢甘露,一家5口第一时间参了保。参保第二年老人又患了心脏病,在市医院做了心脏支架手术,手术费近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为老人报了最高额2万元,给老人及儿女减轻了很大的经济压力。
今年4月份,鸡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到鸡东、密山、虎林三县(市)。为在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1万人,覆盖面市本级达到85%、县(市)达到70%的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33.8万人。
鸡西市有关部门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鸡西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积极关注民生,努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总结一年来的经验,结合市情,对相关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向特困群体实施政策倾斜。如对国有企业职工遗属、低保对象和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群体、年满65周岁以上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老年人等制定了特殊的参保政策,并且还制定了新参保低保对象免收卡费,已参保低保对象持卡费收据到所在社区办理卡费报销,以及参保低保对象和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群体除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外,同时享受由民政部门实施的鸡西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的慢性病救助、基本医疗救助待遇等特殊政策,确保在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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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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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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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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