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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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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2月2日电 近日,恒山区红旗乡安乐村村民高雅珍因患视网膜下腔出血住院治疗,出院不久,即领到了1.5万元的医疗报销费用。她逢人便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好啊,我就交了20元,住院费用就给报销了!”恒山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使全区参保的30030人得到了实惠。
恒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区长任副组长、卫生、财政、农业、民政、计划、审计、两乡乡长、三名农民为代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在卫生局内部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抽调一名科级干部任办公室主任,并配齐了4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了必需的办公用品和一台微机,两乡也都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
同时,他们相继出台了《恒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恒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各项工作已逐步纳入了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新农合基金专户,基金封闭运行,实行钱账分管,每月报销金额在乡、村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了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了确保农民得到优质、便利、及时的医疗服务,他们加强了人员培训,重点对乡、村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吃透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配套建设,确定4个区级定点医院并在每个行政村、屯设立一个门诊定点所(室),与就医点分别签订了责任状;提高报销比例,在去年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1.5万元,住院分娩正常产补偿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120元,剖宫产补偿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提高到240元;定点医疗单位设置医疗服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新农合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就诊管理等内容,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规范收费。从今年5月开始,4家区级定点医疗单位均实行垫付制,农民有病住院在医院即可报销,减少程序方便了农民群众。截至目前,全区农民有30030人参保,农民参保率达到了98.8%。大病住院共报销969人,报销金额达972243.63元;门诊报销22346人,报销金额达295515.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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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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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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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添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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