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3月16日讯 一年四季里,你最喜欢哪个季节?在我很年轻的时候,我选择秋天。因为,秋天总是与“成熟”、“收获”这样一些景象联系起来,它给走在生命春季里的我描绘了人生未来的绚烂与璀璨。翻开陈年日记,廿多岁时涂鸦的诗句,有这样的记载:
秋天是一头丰收的牛/四十岁/我牵着它/走在冬季前头……
时光倏忽,转眼间,绿了芭蕉,红了樱桃,很快,青青的枝叶开始泛黄了。正像诗人洛夫说的,左脚鞋印刚在清晨,右脚已到黄昏。很快,我的脚步也到了秋天。
若问,是否获得了期待的丰盈与灿烂?我笑而不答?几十年的岁月让生命与感悟已有了一份练达,咀嚼了人生的真实况味后也懂得了“收获”的深长意味。
只是,心随境移。人到中年之后的我,反倒越来越喜欢“春天”这样一个季节了。因为,沉甸甸的生命更需要绿色的生机来滋养。更因为,春天,不仅象征着开始,象征着勃发,更象征着一切还来得及。一年又一年,周而复始,去年未收获的,今春还可播种,还有秋天的期待。
一年二十四个节气,古人对之命名,既科学又艺术。在春天的时光里,我偏爱这几个字眼:“立春”,白昼长了,黑夜短了,连沉睡的种子也耐不住寂寞,从土里冒出来了。懒人们快从冬的被窝里钻出来立起来吧!耕作去吧!一年之计在于春啊!“清明”,是山清水秀,是日月同辉,走出户外,放飞心情,踏青去吧!远游去吧!别忘了祭奠我们的先人———诗意地献一束花,虔诚地鞠几个躬。我们今日的欢乐,今日的忧伤,全与他们有关。而“惊蛰”,更有一种撩人心绪,摇人心旌的力量。它是冬眠后的苏醒,是等待后的出击,是脱茧,是破壳,是摧枯拉朽后的新生。一切弱小、卑微的生命,在“惊蛰”中裂变,都有可能走向壮实。人类的历史也正是通过时代的“惊蛰”逐渐走向辽阔的,而思想上的一次次“惊蛰”更是人类走向完善的必要通道。
春天年轻,可以多思,允许多梦。所以,我,爱着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