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学发展观 抓好信访工作三落实
高士忠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顺应人民新期待、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信访部门作为直接服务群众的部门,肩负着“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愁”的重要责任。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信访工作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利民之举、惠民之策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信访工作主要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思想落实———理清发展思路
信访工作者首先要在思想上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接访处信过程中,通过关心人、满足人,达到提升人、发展人的目的,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地位,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动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同时,要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自身素质,苦练内功,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一是要切实强化大局意识。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信访工作者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信访干部一定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自己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始终站在全局看问题、做工作,有利于大局的话就苦口婆心地去说,有利于大局的事就全力以赴地去做,真正做到在大局下行动,自觉为大局服务。
二是要始终牢记为民宗旨。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这就要求广大信访干部模范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信访工作,善待每一位上访群众,重视每一个信访问题,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是真心实意为他们办事的。
三是要不断提高业务本领。现在,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面越来越广,信访工作的政策性、综合性也越来越强。面对这样的情况,信访干部要把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本领作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始终抓住不放。要毫不放松地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毫不放松地抓好有关法律、政策和其他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同时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不断增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二、机制落实———创新发展模式
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不仅要靠热情和干劲,更要靠制度和机制。在构建信访机制过程中,要处理好两个关系。要处理好畅通信访渠道与规范信访秩序的关系,既要依法保障群众的信访权利,坚决纠正限制群众进行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群众冤有处申、苦有处诉;又要引导信访群众遵纪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信访活动,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和捣乱。还要处理好挖掘信访问题自身潜力与发挥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进一步强化信访部门的工作责任,改进工作方式,丰富工作手段,激发内在活力;又要注意调动其他部门处理信访问题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排查机制。(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部门)、村(居)三级信访网络,村(居)实行旬排查,乡镇和部门实行月排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三访”发生,做到小问题及时解决不出村(社区),大问题限时解决不出乡镇(街道、部门),重大问题限期解决不出县(市、区)。
二是建立交办机制。将排查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切块划线,建立台账,逐案登记之后采取会议交办、文件交办和领导交办等多种形式进行交办,内容包括信访问题基本情况、化解责任单位、化解责任人、交办时间、处理结果、办结时间等。对所有交办的问题,由信访部门实行跟踪督办。
三是建立化解机制。各责任单位针对交办的问题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化解责任制。信访事项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应亲自挂帅组织督查督办,亲自解决具体问题。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包保责任制,对一些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和影响较大的重复信访问题,由信访部门及时牵头召开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处理办法。
三、工作落实———强化发展措施
如何提升层次、提高水平,是当前信访工作需要破解的重要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在认真总结经验、深入研究规律的基础上,牢牢抓住关键环节,努力实现重点突破,全面带动信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要着力抓好源头工作。做好信访工作,立足点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后妥善加以处理,固然是信访工作的职责,在矛盾和问题产生之前有效加以预防,也应成为信访工作的任务。所谓源头工作,最重要的是紧紧抓住出台政策和执行政策这两个关键环节。在出台政策时,务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全局、立足长远研究和制定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措施制定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
二是要努力解决问题。群众来上访,说到底是想党和政府能够把他们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因此,要把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突出问题始终作为衡量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通过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使更多的信访群众罢诉息访。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既不能随意打折扣,又不能随意开口子,真正把解决问题的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是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和信访责任追究工作。群众提出的问题只要合理合法、条件具备,就要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抓紧给予解决,做到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信访部门就决不放手,督查督办工作就决不停止。对重点信访事项实行集中交办,定期检查通报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久拖不决的案件,加大问责力度,面对面地进行指导督办,确保工作效果。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成为维护信访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能否得到落实,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态度和决心。在责任追究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角色具有“双重性”,既是责任追究的主体,也是责任追究的客体。担当责任追究主体,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问责力度,态度要坚决,处理要果断;担当责任追究客体,要充分履行好第一责任,履职尽责,接受监督,免遭问责。要探索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体系,从纵向向上一级抓一级,形成逐级追究制;从横向上抓好各级责任追究主体与各级信访问题的沟通衔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系鸡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办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