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间谍案有了新进展——澳大利亚籍人士胡士泰及其他3名中国雇员被正式逮捕。
上海市检察机关日前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据报道,为胡士泰等人提供商业秘密的我国有关钢铁企业的涉案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已于近日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至此,力拓“间谍案”终于有了阶段性官方定性,胡士泰等人也由“拘留”变为“依法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7月10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曾表示,胡士泰因涉嫌为境外窃取中国国家机密而被拘留,而非检察机关此次认定的“商业秘密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商业秘密罪最高判罚为7年。“从法律层面分析,将‘窃取国家机密’改为‘商业秘密罪’还是比较符合事实的,毕竟,胡士泰是在企业层面进行的犯罪,是从中国企业内部获取了商业机密。”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严义明告诉记者,但“受贿罪”一说还需相关部门尽快出示证据,以便明确涉案人员与案件之间的逻辑关系。
“总体看,相关部门认定该案的‘度’掌握得比较有分寸,基本做到了有理、有利、有节。”严义明表示,首先是因为中方应该获得了涉案人员从事犯罪的充分事实依据,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作为基础;其次,中方作为铁矿石第一进口国,长期以来却没有得到与身份相符合的利益,借助对该案件的依法处理,我国或将在维护铁矿石市场的同时,从澳方取回与身份相符的利益;再次,从战略高度看,中澳双方互惠互利的关系明显,也不希望其他国家或外企发生误会,或者动摇对中国投资的信心。昨日,商务部在第一时间就此案作出回应。“对于该案的处理,表明了中国政府和中国的司法机构依法建立和维护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决心。”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表示。
力拓依旧“嘴硬”
与此同时,尽管尚未对中国检察机关的逮捕行动作任何表态,但从力拓对“间谍案”的最新态度还是可以看出些“眉目”。记者在8月11日力拓发表的最新声明中注意到,力拓至今仍拒不承认胡士泰等人从事经济犯罪活动,依然非常“嘴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