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促和谐
东北网鸡西12月22日讯 2008年,市司法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中,律师、司法鉴定、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司法考试、政务公开、组织宣传、法制8项工作进入了全省系统前4名,整体工作由2007年的第9名,一举跨入2008年的第4名,进入了全省目标责任制综合评比优胜单位行列,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局广大干警的辛勤和汗水,更留下了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树明率领全局广大干警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进取的深深足迹。
创新工作谋发展
2007年4月,于树明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熟悉他的人都说,于树明有个不服输的脾气,无论到哪里都不甘落后,勇争一流。上任伊始,面对重重困难和压力,他适时地提出了“以创建优良法制环境,服务鸡西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内塑精神、外树形象,开拓创新、拼搏进取,争创一流,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发展思路。同时,确定了“全局工作上档次、服务上水平、队伍树形象、跻身全省乃至全国系统先进行列”的奋斗目标。两年多来,他带领全局广大干警在谷底里奋斗,在困境中拼搏,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可喜成绩,谱写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篇章。
面对全新的工作,于树明牢牢把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采访时,他告诉记者:维护稳定、和谐的大局,民调工作是关键环节,是第一道防线。于树明说,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只有发动全社会的人来参与,才能让群众得到更加广泛而有力的法律援助。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完善、规范的市、县、镇(乡)、村(社区)四级民调网,79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调访办公室,各村和社区建立调访室564个。全市调访工作真正实现了党政领导、上下齐动、各方参与、部门联动、运转高效、效果显著。2008年,全市各县(市)区调访中心、乡镇(街道)调访办、村调访室共排查民事纠纷案件2353件,其中调访中心、调访办接待信访案件318件,通过调访办人民调解组织处理的有189件,调处率达到60%;行政调解处理67件,占接待信访案件总量的21%;乡镇调访办接收案件转交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诉讼解决的有52件。
实施教育重效果
法制教育是一个常规动作,如何出新,如何贴近生活,如何得到老百姓的认可,从而达到最佳宣传效果?这又是摆在于树明面前的一个课题。为加强常规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他强化培训骨干工作,重点加强了法制新闻宣传、法制讲师团、法制副校长、基层法制宣传员四支队伍建设,使各条战线的法制宣传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他还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司法局选树的新发矿依法治企典型得到了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认可。
与此同时,他以“法律广场”活动为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在全市上下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于树明说,这仅是一个工作措施,关键是要实施到位。在农村以“法律大集”活动为载体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中,司法局为农民学法提供了普法动态、法律服务指南、法律小常识、法律小故事等各种形式的小册子,深受农民欢迎。
服务基层为民生
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是每一位司法行政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是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基层基础性工作。作为依法治市办主任,于树明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制定下发了《鸡西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重点推进了市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各级党校、干校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学法形式多样化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的落实。
近两年来,市司法局推行的法律援助是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给了打不起官司的人一个享受公平正义的机会,于树明为这项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此举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又依托各镇(乡)司法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残联等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将法律援助的触角向基层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工作中,于树明始终坚持“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组织法援机构通过卓有成效的扎实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保证做到应援尽援,有效地保障和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一日帮”、“法律援助鸡西行”、“法律援助进军营”、定期做客黑龙江广播电台“让我来帮助你”新闻节目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更多的老百姓知道法律援助,了解法律援助,当有法律需求的时候想到法律援助,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方便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审二派三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法律援助共办理各类案件1086件,办案总量比2007年增加25%,法援工作受到了省司法厅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