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4月19日讯 4月5日,密山市法院强制执行了薛某返还兴凯镇兴旺村村委会130余亩土地案件,有力地保障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密山市兴凯镇兴旺村村委会与薛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双方约定承包期为15年,2015年到期后薛某拒绝交还土地。经仲裁裁决并生效后,薛某仍未履行返还土地的义务,兴凯镇兴旺村村委会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薛某发出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将130.86亩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兴旺村村委会,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请兴凯镇司法所、林业站、派出所人员到场见证和维持秩序,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结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