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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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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5月16日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缓解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城镇退休、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今年内蒙古已新上调了最低生活保障、养老金、最低工资等标准。
据内蒙古民政厅等部门的统计,目前内蒙古城镇低保人口达80万人,2007年人均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额为172元,与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较低,同时地区金额不平衡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改善城镇低保居民的生活状况,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内蒙古将增加财政投入1.92亿元,使全自治区人均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额提高20元,达到192元。
根据国家的安排,自今年起至2010年,内蒙古还计划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补助标准,其中今年共拿出资金11.2亿元,使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补助额人均每月提高105元。
此外,今年内蒙古还提高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和乌海的市区企业职工人均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120元,其他盟、市和基层旗、县企业职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也上调了100元。同时内蒙古还要求各地要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充分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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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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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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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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