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7月28日电 今年上半年,我市物价延续了上年的上涨势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与同期比上涨8.0%;其中:非食品价格指数上涨1.8%,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上涨2.8%,工业品价格指数上涨1.2%,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9.6%。一、各类物价升降情况
从居民八大类消费价格指数看,上半年呈现“五升二降一平”格局,五升:一是食品类上升19.7%,二是烟酒及用品上升1.4%,三是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上升7.7%,四是交通和通讯工具类上升0.8%,五是居住类上升3.6%;二降:一是衣着类下降1.8%,二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下降0.4%;一平: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持平。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较大的是食品类,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5.82个百分点。
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走势
今年前六个月各月同比指数分别为:一月份108.2,二月份109.5,三月份108.2,四月份107.8五月份107.5六月份106.7。从各月物价指数运行轨迹来看,一月份承接上年的上涨势头保持高价位运行;二月份时逢新春佳节,居民对食品需求时间集中、数量大,是各种食品价格上涨的明显时期,物价涨幅大;三月份春节过后物价开始回落;从四、五、六月份看,我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正在稳步回落。
三、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特点
1、食品价格上涨拉动消费价格上涨、烟酒及用品随之上涨。上半年我市食品类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9.7%,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6.5个百分点。食品类中同期比上涨幅度较大的有:淀粉上涨25.7%;干豆类及豆制品上涨71.6%(干豆上涨31.5%,豆制品上涨78.0%);油脂类上涨69.7%(食用植物油上涨69.2%,植物油制品上涨61.6%);肉禽及制品上涨49.3%(猪肉上涨71.8%,牛肉上涨69.9%,羊肉上涨33.6%);水产品上涨9.5%,主要是鱼上涨15%;鲜菜上涨12.5%;调味品上涨7.3%;液体乳及乳制品上涨3.2%;在外用膳食品上涨12.2%;其他食品上涨14.5%。烟酒及用品同期比上涨1.4%,主要是啤酒上涨6.4%。
食品类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去年以来,猪肉价格上涨后,带动了相关肉制品价格上涨,牛、羊肉及禽类价格也随之上涨;二是由于上年大豆市场货少价高,市场豆油价格不断上涨;同时带动了大豆腐、干豆腐等豆制品价格的上涨。三是受食用油、肉、菜等价格上涨的影响,在外用膳食品价格也有明显上涨。
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的上涨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另一原因。上半年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指数上升7.7%,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9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同期比上涨9.3%,主要是中药材及中成药上涨26.6%;个人用品及服务同期比上涨1.4%,其中个人饰品同比上涨6.4%,主要是首饰上涨12.5%所致。
3、交通、通信和居住类价格上涨,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因素之一。上半年,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指数同期比上涨0.8%,居住类价格指数同期比上涨3.6%。在交通和通信类中上涨幅度较大的有:汽油上涨10.9%,柴油上涨16.3%。飞机票上涨13.1%,我市出租汽车起价上涨7.1%。在居住类中涨幅较大的是:租房上涨15.1%,自有住房上涨12.1%。
四、全省各市(地)物价指数情况
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8.0%,排在全省十三市(地)第七位,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从四个煤炭城市看,价格上涨较高依次为七台河上涨8.5%、鹤岗上涨8.3%、鸡西上涨8.0%、双鸭山上涨7.3%。五、当前物价存在的问题
2007年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等副食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市场物价持续在高价位上运行,给居民生活带来了一定压力和影响,若是价格再继续上涨,势必将对居民生活造成更大的影响,这主要是市场农副产品供应总量不足所致,同时政府有关部门的监测手段落后、预警机制不完善等也是市场物价持续上涨,不能及时有效的遏制物价上涨的重要原因。
六、几点建议
(一)要加快各项促进副食品生产政策的落实。针对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副食品生产的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落实尽快把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持续的推进副食品生产的健康发展。因此,应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以科学合理的态度进行价格调整,采取价格干预措施,认真把好价格上涨关,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带给居民的生活压力,切实维护好百姓切身利益。
(二)要建立健全副食品生产的长效机制。尤其对于生猪生产要设立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生猪防疫体系建设、良种引进、繁育改良和技术推广。要加大生猪生产合作社和其它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培育和生成力度,提高生猪产业抗御市场风险、病害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通过各项促进机制,调动农民养猪的积极性,维护养猪农民的利益,确保全市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严格规范执法。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强化价格监测预警,确保市场稳定。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还要集中清理针对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取缔非法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着的负担,保证副食品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
(四)提高市场的调控能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避免产生盲目涨价、跟风涨价、串通涨价、非法涨价等不良经营行为,稳定市场价格,减缓CPI的涨速,使CPI的涨幅在居民可承受能力之内;同时要切实增加居民收入水平,以减轻居民应对价格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五)加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力度。针对目前物价上涨情况,做好对食用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的监控和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时刻把握市场价格动态,关注价格传导作用,防止价格受人为因素影响全面上涨,严厉查处借机哄抬物价和变相涨价等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