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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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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1月26日电 近日,记者从鸡西市民政部门获悉:从今年9月起实施的全市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目前已顺利结束。按照新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现已全部发放到户。
随着生活消费品价格大幅度上涨,为了满足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鸡西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市本级城市低保标准由月160元(按人,下同),提高到19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800元,提高到900元;农村集中、分散五保供养标准分别由年2200元提高到2320元和由年1600元提高到1720元。至目前,鸡西市为城市低保对象补发了2008年1月份起提高的月15元的补助金,共计2484万元。此外,鸡西市对城乡低保对象分别按月44元和月10元(7月1日起)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也已发放到户。预计到年末,物价补贴发放额度将达到6282万元,全市将有17.9万人受益。
另据消息,近日鸡西市还将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助,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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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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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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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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