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0月24日电 23日上午,黑龙江省长栗战书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草案)》,研究了冬季取暖补助、退休人员御寒津贴等问题。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围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两个重点,明确了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等五大任务,提出了一系列体制、政策、资金支撑保障措施。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把经济增长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科学管理轨道上来。黑龙江省是科技大省、教育大省,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科技资源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高,经济发展还更多停留在传统粗放模式之上。为了更好地把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科技创新成为推进我省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省科技厅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
《意见》针对黑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不健全,企业对科技需求弱、科研院所创新动力弱、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弱等问题,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攻方向。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园区建设,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建设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引进领军人才,打造科技创新团队。《意见》还具体提出了一系列体制、政策、资金等支撑保障措施,涵盖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各个重要环节,支持力度较以往有大幅提高。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真正把科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提供优越条件,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好、保护好、发展好。要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打造科技成果对接、转化的平台,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要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机制,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集中提供资金支持。要加强各类科技资源的整合,努力形成科研成果开发和转化的合力。要大力营造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推进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成为科技创新主力军。要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文化环境,真正使科技人员在政治上有位、经济上有酬、社会上有名、工作上有为。
城镇低保人员的取暖费补助每平方米拟增加7元;农村“五保户”每人拟补助100元;城乡低收入人群每户拟补助200元;农村低保人员每户拟补贴200元。
会议决定增加财政支出2.5亿元,用于对今冬低收入人群给予供热补助。一是提高对城镇低保人员的取暖费补助标准,每平方米增加补助7元,将原城镇低保户每户900元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100元;二是对农村“五保户”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即每户补助200元);三是对城乡低收入人群给予取暖费补助,每户补助200元。农村低保人员取暖费每户补贴200元。
在全部退休人员现有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5元御寒津贴;各地市平均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51.43元,各县及县级市平均增每月增加54元。
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黑龙江省全部退休人员现有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5元御寒津贴,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原则同意各地市平均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1.43元,平均提高幅度为19.5%;各县及县级市平均增每月增加54元,平均提高幅度为29.3%。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认真核定、精心组织,确保相关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户、发放到人。
会议还审议了《黑龙江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办法(草案)》。决定对相关文件进一步修改后,按有关程序或报省委审定,或以省政府文件发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