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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11月26日电 近日,鸡西市对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开始发放御寒津贴。
黑龙江省冬季寒冷,取暖期长。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御寒津贴的通知》精神,全省从2008年10月1日起,将御寒津贴纳入基本养老统筹,为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45元御寒津贴,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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