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月24日电 全黑龙江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鸡西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截至2008年末,全市法院执结有财产积案93件,积案执结率46%,执结标的额6296.12万元。已执结的59件重点案件中,包括涉特殊主体27件、涉特困群体17件、重复信访15件,提前完成省委政法委制定的清积任务指标。
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中,全市两级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确保积案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在执行积案排查摸底阶段,全市两级法院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认真梳理、排查,共清理出2007年12月31日以前立案未结的执行积案1778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202件。
两级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从多角度对积案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执行方案。通过采取曝光执行、公告执行、悬赏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以及开展上街宣传、召开债权人、债务人会议等形式,细化案件,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并运用网络对清理积案工作进行动态管理,从而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增强了执行工作的社会透明度。针对黑龙江省委督导组对我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对六类重点清理案件,市中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具体案件实行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以及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机制。同时,为推进积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中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此项活动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突出了清理活动第一阶段的重点清理内容及完成期限。
为确保清积工作稳步推进,中院专门成立3个责任小组。自2008年12月23日开始,利用1周时间,分别对9个基层法院的清理积案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逐案听取汇报,逐件进行记录、登记。针对各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主动承担起与涉案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减轻了基层法院的工作难度和压力,有效调动了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对本辖区执行重点案件逐案听取汇报,对本院积案做到件件心中有数。他们认真组织业务骨干逐案找出未结原因,认真研究解决对策。同时,加强对被执行人的审计,灵活运用公告执行、曝光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措施,增加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成本。
全市两级法院还加强了公安、检察机关的紧密合作,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活动期间,已拘留19人次,罚款37.5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人次,通过法律威慑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