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2月16日电 鸡冠国税局为规范税收管理员税收执法行为,减少、控制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过失和过错的发生,充分发挥监察室的职能作用,去年以来,结合本局制定的税收管理员督导监察办法,抽调部分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监察室牵头,对管理人员税收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他们检查的重点是户籍管理、停歇业情况。同时坚持做到每季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坚持重点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对检查结果及时向党组汇报,并下发通报,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防止查而不实、查而不处现象的发生。他们还实行检查签字买单制,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一旦发现查有不实情况,在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最大限度地促使干部不愿违纪、不能违纪、不敢违纪,使该局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