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4月28日讯 4月初,鸡西市被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为全省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城市。4月10日,市政府召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县(市)、区政府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按照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鸡西市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原则是:坚持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坚持规范发展,健全风险防范措施;坚持公平竞争,自愿组建。经济实力强、社会信誉好、合法经营的发起人以股东身份组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只要符合筹建条件,都能成为试点单位。
根据省有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按县(市)、区行政区域设立,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负有属地领导责任,并对辖区内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同时,协助市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经营共同进行指导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