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4月24日讯 75岁的李淑芬,鸡冠区兴华社区居民,患乳腺沁润性导管癌,已不堪高额治疗费用;纪伟,市第五中学学生,患有尿毒症,多次做血液透析,但母亲无业、父亲收入不高。危困之时,这一老一小却有幸背靠医保“这棵大树”,分别从政府得到7000元和1.6万元。
李淑芬老人和纪伟同学的亲历,见证了鸡西市全力打造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政策、服务、工作体系最完善的全民医保格局。
起步于2000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过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鸡西市已初步建立起政策统一、保障多元、管理科学、全面覆盖的医疗保险服务体系。参保人数由改革之初的0.89万人,上升到目前的40.8万人。截至今年3月末,全市共为1957864人次参保患者支付医保基金57485万元。
针对国有企业并轨改制过程中,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落实难度大,形成了矛盾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多,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实际情况,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方努力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制定了《鸡西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去年将22户政策性破产企业17929名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2007年,鸡西市成为首批全国79个、全黑龙江省3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短短的两年时间,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万人,完成应参保人数的85%,同时建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目前,市本级127个收费社区全部实现信息联网,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鸡冠区率先完成与中国银行联网对接,安装银行收款MIS机进行收费,实现持卡缴费、持卡就医、持卡结算医疗费。
参保居民不仅可随时参保随时缴费,不设等待期,而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65%,大型仪器检查收费价格下调10%,药品价格下调5%;居民连续缴费五年,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上调1万元,报销比例上调5%;国有企业职工遗属按特困居民标准缴费、低保对象参保免收卡费、参保低保对象和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群体同时享受民政部门实施的医疗救助政策。鸡西市通过简化报销手续,精简业务流程,及时、简便、快捷对全市参保的居民医疗费进行了结算。截至今年3月末,已为9898名城镇居民医疗费进行了审核结算,将1605万元报销的医疗费发放到参保居民的手中。
2005年鸡西市所辖虎林市率先进入国家新农合试点,2006年在全市全面铺开,新农合参保人数由34.65万人增加到目前的46万人,参合率由80.7%提高到95.9%。
鸡西市还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及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群体作为救助对象,在全省率先把在校学生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已救助20万人左右,发放救助资金1700多万元,基本实现“应助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