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决定所定错误事实及定性处理依据等内容是否恰当准确,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综合效果,为此,虎林市纪委监察局实行拟定处分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在第一次常委会做出拟定处理意见后,分五个层面公开征求意见:一是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支部党员意见;二是征求所在党委班子成员的意见;三是征求调查组的意见;四是征求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意见;五是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本人意见。对提出的正确意见予以采纳,避免处分决定下发后出现问题,有效避免了申诉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