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靳精玉宅院的该宅院位于孝义街道办白沙村白滩街,建于清代初年,整个建筑坐北面南,东西宽十四米,南北长二十二米,总建筑面积三百零八平方米。现存上房、后院东西厢房、仪门,前院耳房及倒座部分基址。
上房东西宽九点五米,南北阔五点五五米,建于一点零五米高的台基上,面阔三间,硬山式砖木结构,小灰瓦顶,上下二层,二层铺设木棚板,开四扇槅扇门,脊檩上墨书“乾隆二十二年”。门楣上砖雕蝙蝠、如意云纹,垂带雕束莲、绣球、桃等纹饰,整个纹饰涂红彩。厢房与上房结构相同,面阔二间,南北阔五点二米,东西宽六米。
据当地文物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四合院的发现对研究清代民居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