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订下发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并开始在广东、上海、重庆、浙江、山西五省市试点,引起了公众特别是事业单位知识分子广泛关注和热议。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建议,国务院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停这一试点,并立即着手制定“机关、事业和企业三者联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温饱线上的“老教授”
虽说现在社会财富巨量涌现、人们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了,但退休10余年的沈阳铁路局党校教授王崇焕,感觉自己的生活水平却在“每况愈下”,特别是“心理落差”感觉更甚。
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已经10多年没有置办什么像样的东西了,家里的摆设还是多年前的老式家具。家里唯一奢华的,是靠墙的一排高大书柜,这也是他一生“最爱”的所在。
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金,除了看病外,也只能解决他和老伴的温饱问题,过着十分简朴而又清苦的生活。买菜,要等傍晚青菜相对便宜时才“下手”;买衣服,要挑选买商场处理的特价产品;出门时,要不顾年老体弱挤公交车。
而退休前,王崇焕曾是沈阳铁路局党校唯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资深教授,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的高材生。他主持编写了《人生奥秘新探索——人生学概论》,被称为“我国第一部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人生理论的专著”,并获得1988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曾作为一些大学的指导性教材。
他教授过的学生遍及全国各地,培养了大批铁路战线的高级人才,现任的铁道部某些主要领导都曾是他的学生。那时,王崇焕教授的工资较高,一家人的生活殷实而富足。
命运转折发生在1998年,王崇焕退休了。
之前的1997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沈阳铁路局党校退休教师本应当享受教师待遇,但由于铁路系统内部的种种原因,导致退休教师一并被纳入企业职工退休范畴,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教师待遇。于是,伴随王崇焕数十载的教师待遇随之终结。
刚退休时,王崇焕还没有感觉到明显差异,每月1100余元的退休费,和地方党校、普通高校没有太大的差别。而10年之后,日渐衰老的王崇焕却发现自己被远远地甩下了。
王崇焕向《中国经济周刊》诉说道,在2008年,他每月退休费只有1700余元,而地方党校、普通高校则同级别人员退休费分别达到了3500元和4300元,大约是他的两倍以上。
而据了解,全国各铁路局党校还有数百位退休教职员工比王崇焕的退休费还要低,他们依然在温饱线上“挣扎”。
同样,江苏省苏州市20余名年逾七旬的国企退休高级工程师,近日联名向《中国经济周刊》编辑部反映称,他们的养老金只有当地机关和事业单位同龄、同级别退休人员的一半左右,是“明显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现象”,呼吁各级政府给予更多的关注。
今年1月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已在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等5省市开始试点。
有关人士指出,随着这一“改革”的试点与推行,中国或将出现数以千万计在温饱线徘徊的“教授”或“高级工程师”。
知识界“最受伤”?
据了解,现阶段,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城镇和乡村不同的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在城镇,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实施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主要是家庭养老。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进入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1993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1997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工资的8%。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人数达到2.189亿人,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为每月1080元。
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不同,养老保险费用均由国家和单位承担。机关公务员退休后,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全额发给,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比例发给;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发给。
《改革方案》显示,此次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即单位缴20%,员工缴8%;二是养老金发放办法也基本一致,但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三是事业单位养老金也要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四是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最后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险第二支柱。
据了解,目前,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是按照退休前工资的80%或90%领取退休金。而改革之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收入将大幅降低。
安徽中医学院药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代表戴敏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全国月人均养老金仍只有1080元’说明平均养老金太低了,应该考虑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而不是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正确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应当是让企业的养老金向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降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待遇。”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拉平了,大家都处于低水平,这绝对不是改革的初衷。”戴敏说,经历了30年改革开放的中国,不仅物质丰富了,国力也增强了,“‘养老金制度改革’理应体现‘共享改革的成果’。有生活水平越改越低下的‘改革成果’吗?”
“教科文卫都属于国家事业单位、以专业人员为主,他们是国家富强的根基,在岗时挣的并不多,而退休时又大幅降低工资待遇标准,谁能安心工作?长此以往,其结果必然会导致人才严重流失。”戴敏强调。
戴敏表示,若高校与企业的养老金方式相同,就意味着“一个读了十几、二十年书的博士,在高校工作几十年后,退休养老时每个月只能领到1000多块的养老金,这是不能接受的,可能在社会上引发新一波的“读书无用论”,高校也将面临严重的人才流失。
“同时,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有违背《教师法》之嫌。《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这个必须坚决执行。同样,教师的退休金也应该一样不低于公务员。而且,各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教龄满30年的退休金领100%工资’也要执行。”戴敏强调。
公务员是“攀比的参照系”
“实行阳光工资后,各地事业性质人员收入已远落后于公务员收入,其整体收入顶多能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线。”戴敏指出,此外,一些国有企业“搞活”后,工资“猛涨”,尤其是垄断行业,如电力、电信、供水、石油、银行等某些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更是“高的惊人”。“而我们一辈子都在平均线上,退休后向低看齐,显然让人难以接受。”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的养老金都主要由政府财政支出,企业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并无太大差异。为了摆脱越来越沉重的养老负担,政府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退休职工“双轨制”,即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维持原有的财政养老制度,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则施行企业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养老费的改革。
“对公务员来说,改革没有预期,自然是事业单位攀比的参照系,而改革设计者——公务员群体本身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致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致的公平性产生疑虑。”戴敏表示,合理的改革方向是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养老制度,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养老标准,使之向事业单位员工看齐,进而向更完善的公务员看齐。
“我国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不具有超出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道德水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当然也就不应该享受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不同的待遇。”戴敏认为。
不少专家认为,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人员多、范围大、政策性强,由此引发各种利益观念的激烈碰撞,并不意外。但由于相关制度设计不公问题长期存在,业已积聚了相当的“能量”有待释放。如果在实践中不加以妥善解决,势必造成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甚至有矛盾激化的可能,对此应有足够警觉与重视。
三者联动的“双层养老保险”模式
此外,《改革方案》的出台程序也遭到了质疑。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应事先征求事业单位及相关单位的意见。而这个方案及其试点,事先严格保密,并未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等民主程序。”程恩富指出。
对此,戴敏也表示,《改革方案》从制定到下发试点,均未像医改方案那样向社会民众广泛征求意见,就草草出台了。给教育、卫生、科技、文化、新闻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带来了很大的担忧,或将掀起一轮“提前退休潮”。
因而,程恩富建议,应暂停这一改革试点,立即制定“机关、事业和企业三单位联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可参照“双层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其基本思路如下:
第一层制度: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养老保险统一运营。在缴费上,要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像企业一样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便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在统一制度内,要保证所有退休人员均享受同等的退休待遇,即机关、事业和企业人员的退休养老金占工资的比例应相同。
第二层制度:在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结构形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是基础;第二部分是补充养老保险,是补充和提高。以此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降低,同时又不造成在统一制度内与企业人员之间的待遇不平等。
程恩富表示,在上述模式中,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一块补充待遇,是工作性质所带来的待遇差别,是科学发展和改革中“成果须分享”与“福利须增加”原则的体现,显示出机关、事业与企业三者之间的公平与公正。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并轨统一,因而在统一制度内部不存在原有的待遇差别。同时,由于改革仅是对原有退休金制度的替代,因而并不会增加现有财政支出压力。”程恩富强调。(记者汪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