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7月28日电(记者刘翔霄) 记者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今年11月底前,山西将根据出现险情程度的不同,对全省400万平方米校舍完成集中重建和改造加固局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抗震能力、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要求,建设中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学校和建设内容,扩大或削减建设规模;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未保留的学校,不得纳入维修改造范围;对整体出现险情的校舍拆除重建必须做到“牢固、实用、安全、方便学生”,严禁不切实际超标准超面积建设。
根据规定,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适当减收或免收;对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中小学校建设进行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有关实施意见明确,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