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9月15日讯 如今农民在“参合”方面,由“被动请”到“主动求”,变“先试点”为“全覆盖”。目前,全市“参合”46万人,“参合”率达95.89%,较2008年增加1.5个百分点。近年来,鸡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蓬勃开展,较好地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受到广大农民好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如何把鸡西市的新农合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将其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监督机构和经办机构。2005年虎林市进入国家试点;2006年密山市列入国家试点;2006年7月,鸡东县和市辖六区由市、县(区)两级政府筹资,自行开展了试点工作,使鸡西市比全省提前1年、比国家提前两年实现新农合全覆盖。2007年,三(县)市和麻山区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其它五区纳入省新农合试点范围。2008年,全市三县(市)六区全部纳入国家试点。2005—2008年,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匹配资金1144万元,共有499047人次受益。
为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新农合这一惠民政策,鸡西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组织人力深入村屯开展宣传动员和费用收缴工作。同时,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新农合政策、目的和意义,宣传覆盖率达100%。2005年全市“参合”率为72.2%,2006年为80.72%,2007年为92.44%,2008年为94.49%,今年到目前,参合人数460010人,参合率为95.89%。随着筹资额度的逐年增加,鸡西市本着新农合基金量入而出、最大限度让农民受益的原则,每年都科学调整新农合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今年报销比例较2006年平均提高20%。2008年统一了全市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诊疗用药补偿范围。
在特殊人群保障方面,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结核病人及艾滋病患者报销比例在正常比例基础上又提高了5个百分点。通过政策导向,降低农民在基层医院就医的起付线,相应提高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疑难病不出县,降低了农民医疗费用及因病而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2008年,全市共为168649人次“参合”农民补偿、补助各类资金3155.75万元,资金当年结余率为14.7%,农民受益率为39.46%。今年,虎林市和市辖区根据去年资金结余情况,分别制定了新农合二次补偿工作实施方案,为2008年住院患者人均追加补偿10%—20%,据统计,共为8194人实施二次补偿,发放二次补偿资金236.56万元,占去年度统筹资金总额的6.95%。通过调整政策,2009年1—7月份,全市共为113976名“参合”农民补偿、补助各类资金2657.49万元,农民受益率达24.78%。
为提高新农合运行质量,鸡西市通过规范新农合转诊、转院管理工作程序,改善就医格局,保证了卫生资源合理利用;通过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保证了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保证了基金使用安全。同时,加强了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推进了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也加强了农村卫生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