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1月12日讯 虎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在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中,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多措并举,加强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金融行业的安全。
该大队在金融系统党政部门和保卫组织的配合下,首先对金融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金融员工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守法观念显著提高。在落实防范措施上,该大队充分发挥“自管自治自建”的能力,落实了“人、技、物防”措施,重新调整更换了更值人员,清理整顿守押队伍。全市各金融部门按照安全防范等级评定标准,重新改造了营业场所,增加了自卫器材、反恐器、防尾随门等设施,重新安装和更换了报警器、红外线报警器、监控装置等,使金融系统的安全有了保障。该大队还认真履行指导、检查职责,始终把金融安全大检查当做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任务,并已形成了工作制度。他们采取由专管民警经常性检查和各金融单位保卫干部组成检查组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完善了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