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1月23日讯 2009年2月,王某申请执行虎林市某林场林地承包合同一案,因被执行林场近年来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企业经营状况处于低谷,无能力履行已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执行人员多次深入该企业调查了解其财产情况,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王某自行了解也认为被执行人现在的确无能力给付,同意暂缓执行。
案件在搁置过程中,王某患病在外地住院,被确诊为肝癌,委托妻子要求尽快执行,解决治疗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立即把被执行人单位的负责人找来一起协商解决的办法,然后又一起驱车到医院看望申请人,在病床上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说:“在法庭上我和被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今天执行人员和被执行人一起来医院看望我,我非常高兴,怨气都没有了。”执行人员看着这样的场景,不失时机地做起被执行人的工作,被执行人当场表示回去后借钱也要把这笔钱给上。被执行人经多方筹措挪借,终于将案件执行款人民币20万元凑齐。当办案人赶到医院将执行款交到王某手中时,王某高兴地说:“感谢法官!是你们把我的救命钱给执行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