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论述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明年要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坚定不移加以推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我国国民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与此同时,人们在思想观念上也不知不觉地出现了一些偏差,似乎经济高速增长成了我们追求的目标,其它都是手段。去年以来的世界经济危机,使我国经济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中央政府及时做出扩大内需以拉动经济增长的战略决策,内需之中的消费需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样就引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关系问题: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之间到底谁是目的谁是手段?
过去很长时间内我们都是强调经济增长的,似乎经济增长是目的。为了达到既定的增长目标,我们总是尽可能地把资金用于投资方面,久而久之,导致居民消费在国民经济之中的比例不断下降。民生并未跟随经济增长的速度得到同步改善。一谈到消费,人们总是把它和投资、出口放在一起,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手段而已。
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作为终极目标的。因此,从根本上说,发展经济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
明确了两者关系以后,我们在采取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时,就不应该只是做一些临时性、应急性的考虑,而要有长期的、可持续性的安排。以此观之,“家电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虽然有其积极意义,但是,从长远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社会就业水平;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居民消费后顾之忧;加快廉租房建设、抑制商品房价格的过快上涨,使居民能够实现“居者有其屋”等等,才是根本之途。
保障和改善民生并非孤立事件,实际上它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都有着直接的联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论述经济结构调整时明确提出,“要以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为重点”;“扩大居民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由此不难看出,努力扩大居民消费,不仅是改善民生的需要,而且也是拉动经济增长,促使经济结构变得更加科学、合理的必然要求。
在未来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有关部门能够真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终目的,那么无论是在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安排上,还是在产业结构、行业布局以及具体投资方向的确定上,都会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只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换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统筹起来考虑,所找到的方式、方法才会综合效应最佳,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如果单兵突进,不仅困难重重,而且也难收实效。
我们再也不能为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而发展经济了,而应该为改善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来发展经济。如此,经济发展才能找到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兼具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效益的宽广大道,社会主义国家的终极目标也才能得到更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