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1月28日讯 1月15日下午16时许,鸡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鸡东县红少年小学校附近的居民区一户民宅内,存放大量液化气钢瓶,还有车辆装卸工业氧气、二氧化碳、乙炔及氩气钢瓶等危险化学品进进出出,涉嫌无照经营,一旦发生意外,必将殃及附近几十户居民家庭生命财产安全。
举报就是命令。公安、工商和辖区派出所执法人员迅速沟通情报,快速完成集结。16时30分,违法经营业主宋某被联合执法队带到鸡东县工商局接受调查询问。宋某承认,他是从2009年6月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营销活动的,既无安全许可证,也无工商营业执照。调查还发现,他的店竟是鸡东乙炔、工业氧气等化学危险品的中转站,由厂家直接把货送到他这里,他再销往平阳、下亮子、鸡东煤矿等地从中取利。随即,另一队执法人员对现场存放的41支液化气钢瓶、23支工业氧气和数量不等的乙炔、氩气及二氧化氮瓶装气体进行了扣留和异地封存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