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发时间:
2008-07-09
|
|
东北网鸡西7月9日电 截至2008年7月15日,凡未安装密闭装置的散装货物车辆严禁在市规划市区、郊区的城镇地区及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城市化管理地区的道路上运输散装货物。全市未安装密闭装置的车队和个体车主,请于7月15日前到市密闭办(市环卫局车容卫生管理大队)办理安装密闭手续。逾期不办,违反规定的,按市政府《通知》要求进行处罚,并强制滞留车辆,直至改造完毕为止。
特此通告
市运输散装货物车辆
安装装置工作领导小组
市运输散装货物车辆
安装装置联合整治工作组
2008年7月8日
|
|
来源:
鸡西新闻网
|
作者:
|
编辑:
陈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