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5月3日讯 鸡冠区法院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极寻求服务工作新基点,着陆于审判职能建设,有的放矢地开展司法为民、保障民生工作。
服务为民有则可依。鸡冠区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本院和本地区实际,制定了《鸡冠区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细则》,成立了为民、便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细则》从有形服务硬设施建设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桌椅、花镜、纸笔、饮用水,到风险提示、预约立案、远程信箱、首问负责、释法答疑、礼仪形象等民需、民想、民盼的服务理念软环境打造,各项工作服务有内容,操作有方向,并将问效与追责贯穿每项工作始终。服务民生有标可求。把保障民生作为工作第一目标,特别关注土地承包、土地征用、企业破产重组、物业管理等涉及群体性的案件;特别关注劳动争议、工伤赔偿、交通肇事、婚姻家庭、“三费纠纷”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特别关注涉及利益实现和司法威严的执行案件。既要充分考虑个案的社会影响,评估重点案件的处理效果,更要将保障民生作为重中之重,优先考虑“案结事了”,重点考虑“案结事好”。
服务和谐有制可考。建立和谐诉讼模式和和谐工作方式,发挥经济发展的“调节器”和社会矛盾“减压阀”作用,是鸡冠区法院不懈的追求。在去年已经建立的考评机制的基础上,今年,该院又将促进和谐司法水平的高低作为评价法官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分解在“上诉案件、申诉案件、信访案件、督办案件”等服判息诉率中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