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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时间:
20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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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鸡西8月6日电 鸡西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管霜梅,主要承担市妇联的普法、信访维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在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委员岗位建功立业竞赛活动中,该委员立足本职,履行职责,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组建法律宣讲团,深化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为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壮大妇联普法工作力量,该委员从全市精心挑选出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关心关注妇女权益、具有奉献精神和公益意识的维护妇女权益志愿者10名,组成我市妇女法律宣讲团。他们深入到鸡冠区红星乡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进百村宣讲活动”、在全国助残日开展了法律义务咨询日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活动共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单行本100本、法律宣传单200余份,受教育妇女200余人,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关注特殊妇女群体利益,强化维权服务。在市妇联开展的“迎奥运、清积案百日会战”活动中,该委员共接待妇女来信来电来访102件次,调处各类纠纷22件次,没有出现过一次激化矛盾的情形,无一件越级进省上京访的发生。同时,以流动妇女、残疾妇女、未成年人为重点,加强维权服务,不断深化“维权促和谐”行动。内蒙古自治区莫利达瓦旗流动妇女李某来我市恒山区打工,其17岁的女儿袁某在与男友高某同居期间,高某对袁某实施殴打和精神强制行为,致使袁某形成心因型心理障碍,在精神病院住院,高某家置之不理。李某到市妇联求助。为切实维护流动妇女的权益,帮助袁某拿到医药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该委员多次找到高某的家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反复做调解工作,最终高某的父母替高某一次性赔偿袁某2.1万元,并当场交付,为袁某今后的治疗提供了经济保证。残疾妇女马某被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导致面部受伤到市妇联投诉,该委员一方面积极联系辖区派出所为她提供人身保护,同时为其离婚诉讼提供法律援助,替她争取到过错损害赔偿金3000元和价值十余万元的房产。今年上半年,该委员还为市职业高中一年级一名学生争取到每月400元的抚养费、为工作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打工妇女王某争取到人身损害赔偿金2300余元等,切实维护了特殊妇女群体的权益。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实施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为推动有关部门关注并解决留守妇女儿童权益问题,上半年,该委员先后深入到鸡东县鸡林村、鸡西市铁路小学、恒山区柳毛乡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对当地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为推动解决留守妇女儿童权益问题提供了翔实的基础资料。同时,按照关注与关爱相结合的原则,“三·八”节、“六·一”儿童节期间,与市政协法制委的有关领导一起看望了鸡东县鸡林村、滴道区兰岭乡的留守儿童,赠送了运动器材和生活用品,并会同鸡西大学的教师开展了“维权志愿者‘六·一’留守儿童维权行动”,让留守儿童在节日里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增强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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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鸡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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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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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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