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4月10日讯 4月9日上午,鸡西市总工会、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共同约定行动”。
“共同约定行动”包括工会约定内容、企业约定内容、职工约定内容。企业约定内容包括,因企业经营困难等,确需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代会意见后,方可制定裁减人员方案,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