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鸡西4月20日讯 《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于2008年12月19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于2009年4月1日起施行。近日,鸡西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
3月21日,鸡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进行了街头现场咨询活动。在公众集中场所、主要街道、繁华地段等处悬挂了统一的标语、宣传条幅。通过设立咨询台、免费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据统计,当日共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条例》书籍5000多本。
同时,鸡西市的各类媒体都相继开辟了《条例》宣传专栏、专题、专版,扩大了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市各社保经办大厅、职介服务大厅等服务窗口均悬挂了宣传条幅,制作了宣传橱窗、宣传图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