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一周年之际,作为震中的汶川县受到全国乃至全世界的高度关注。记者18日从汶川县委宣传部了解到,为深切缅怀遇难同胞,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决心,表达汶川人民感恩真情,汶川县将举办11项活动纪念地震一周年。据介绍,这11项活动主要包括制作一批文化产品、评选一批“荣誉市民”和“道德模范”、拍摄一部大型纪实电视剧、举办一次灾后恢复重建国际研讨会、举办一场万人公祭活动、展示一批民生工程、举办汶川科学重建专家咨询会和招商引资说明会等,时间将从现在起一直持续到6月初。
汶川地震已经发生近一年了,随着5月12日这个特殊日子的到来,关注日增。笔者一方面感到欣慰,为的是人们没有忘记这本来就不能被忘记的纪念;一方面却百感交集,害怕这样的纪念活动会“走样”。
11项纪念活动,又是制作文化产品,又是评选“道德模范”、“荣誉市民”,又是拍摄大型的电视剧等等,这一项项的活动,让人觉得这不像是在缅怀死者,不像是追念灾难,而像是在庆祝。面对着一年之后的灾区,人们最想问的是,灾后重建工作进展如何?事实是这样的,灾后重建依旧在进行,尚在恢复期。而令人担忧的是,这一系列的纪念活动的背后恐怕也要花费巨额的金钱。人们恐怕希望更多的金钱花在灾后重建的项目上,花在为老百姓盖房子,为学生盖学校上,而并非这样的文化宣传之类的活动上。
中国人喜欢办喜事,以积极的姿态来面对灾难和悲剧,以巨大的宣传来表达灾区民众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决心,未尝不可。但是,汶川地震毕竟是一场灾难,而并非建国六十年之类的盛典,人们需要的是缅怀,是祭奠,而应该是这样的“纪念”。
换句话说,什么是最好的纪念?
不是对于残酷的灾难背景下的真情和荣誉的宣传,因为人们的心理或许依旧还不能承受这份负担;
不是对于灾后重建项目的展示,因为这本该就是工作者的职责,如此展示,难免有邀功的嫌疑;
更不是聚堆的举行这样的研讨会,那样的招商会,因为这也应该是灾后重建过程中的系列工作,而不是在5月12日前后的“纪念形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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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纪念活动,笔者倒是觉得一味的宣传民族精神有失偏颇,虽然地震灾难已经过去一年了,但是人们依旧没有忘记那些孩子的死是因为学校教学楼质量的问题;更没有忘记对于存在着建筑质量安全企业问题的企业的核查、公布、惩戒、问责一直都没有良好的执行。借着纪念活动大张旗鼓之际,与其过多的宣传好人好事,不如好好的打击一下违法犯罪分子。
需要再次明确的是,5月12日这一天,曾经发生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场灾难,而并非是什么“节日”。对于这一天前后的纪念和祭奠,应该适度。常言道,过犹不及,倘若超过了这个度,难免会有以上的嫌疑。而据介绍,在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的活动中,汶川县将把震中映秀的“灾害知名度”转化为“发展吸引力”,将其打造全球知名的“震后第一镇”品牌,并借机发展旅游业的,努力把对地震的关注转化为经济消费市场等发展思路,则暴露出当地极有可能将汶川地震纪念变成了“汶川节日秀”。令人忧虑的是,是不是很多为政者将汶川地震和灾后重建当作了“政绩工程”和“形象项目”。
灾后重建和汶川的纪念,不是任人表演的“星光大道”,人们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灾后重建,而不是在这几天里的“应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