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经济日报》12月28日报道,两岸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将在明年1月中旬生效,台当局相关单位正草拟准许大陆银行来台设点规范,不排除比照外资商业银行,不必先设办事处,可以直接设立分行。至于获准到台湾设分行的大陆金融机构数量,初期可能控制在1到3家左右。
据悉,MOU明年1月16日生效后,两岸银行将可相互设点经营业务,台湾方面已有7家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满两年,可以升格为分行;大陆方面也有多家银行表达来台意愿。目前,据传有意赴台设点的大陆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
据台当局“行政院”高层透露,相关单位考虑准许大陆银行可以比照外资银行,直接设立分行,不必先设办事处再设分行。不过因两岸的市场规模差异很大,初期能到台湾设分行的大陆银行数量有限。
台当局“行政院”高层表示,当局希望采取稳健的步伐对大陆金融机构开放金融业,授信额度将跟外资银行适用相同规范。台当局“金管会主委”在答复“立委”质询时表示,两岸互设银行开放数量“2∶7”相当符合加权对等概念,但这不是确定版本,一切还要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