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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鸡西市“优秀公仆”、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勇利。 |
东北网鸡西2月15日电一脸质朴谦和的微笑,一身庄重的检察官制服,一枚检徽在胸前熠熠生辉。
被人们誉为嫉恶如仇,执法如山的“铁面”检察官孙勇利,是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在那片深深爱恋着的土地上,他十几年如一日,默默奉献,坚守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与追求!
从检13年,他先后荣获省级控申优秀接待员、市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市优秀检察干警、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荣立市院三等功。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让人民满意。”
从进入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他先后任书记员、控申科副科长、反贪局长、副检察长。
虽然职务在变,但孙勇利的追求始终没变:“我是人民检察官,更是一名党员,我要把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让人民满意,让涉案人心服。”
2002年4月,孙勇利接手下岗工人控告东海矿再就业服务中心会计万某贪污下岗工人工资的案件。在查阅工资账本时,尽管万某说话的底气似乎挺足,但其微微颤抖的手还是引起他的注意,更加坚定了他要把此案查个水落石出的信心和决心。他内查外调,掌握了确凿证据,彻底查清了万某贪污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结案后,这些下岗工人捧着追回来的工资时泣不成声:“这是我们的身家性命钱,你帮我们捡回了命啊!”
1997年,某矿杨某携20多万元清欠煤款潜逃。时值隆冬,地冻天寒,人们外出的脚步比平日更显艰难。孙勇利和司法会计一起顶着凛冽的朔风,前往内蒙古扎兰屯糖厂调查取证。当时该厂已经破产,只有留守处。在一处连窗户都破损不堪的库房里,面对堆积如山的账簿,孙勇利和会计一起一本本地翻,一页页地查,手冻得伸不开了,就搓一搓;脚冻得麻木了,就跺一跺……整整用了一天时间,查到了证据,然后连夜返回。案子是查实了,但涉案人员却没了踪影。孙勇利始终没有放弃任何一个机会追踪杨某。他知道,杨某不归案,这个案子就算不上是“铁案”。7年后的2004年5月,孙勇利终于发现其行踪,带领2名干警驱车前往其藏匿地绥化。到达绥化已是晚上5点多,他们没顾得上休息,直接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经过周密布控,于当晚11点将潜逃7年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在准备将犯罪嫌疑人带回鸡西的途中,受到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围攻。被围在人群中的孙勇利镇定自若,义正辞严,向围攻者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同行的干警们骄傲地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只认法律,不认面子。谁对不起法律,就不对起谁!”
作为一名资深的检察官,作为一名主管反贪工作的领导,虽然孙勇利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但他深知,细节决定成败。他说:“办铁案,既是人民检察官自身的责任和形象,也是法律的威严和公正,更是对涉案人员的尊重和负责。”所以,在办理每起案件时,从线索投放,制定初查方案到运筹侦查谋略,完善固定证据,他都事必躬亲。
孙勇利无情。
他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请客不到,送礼不要,说情不听。办起案子,他不认官,也不认三亲六故。在他看来,“法比天大,谁也不能超越。”
一次,在查办某矿一起贪污案件时,嫌疑人家属多次托朋友送钱给孙勇利,求孙勇利“高抬贵手,把案子翻过来。”孙勇利很不客气,“你作为我的朋友,给我送钱是行贿,我要是收下你的钱,更是执法犯法,罪加一等!”该案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案件,孙勇利在查办的过程中,不放过任何枝枝蔓蔓,穷究细追,深挖彻查,又追查出3起贪贿案件,涉案人员达7人。
也许孙勇利没向自己的属下刻意要求什么,但他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属下做出了表率,以自己的身体力行营造出了一种秉公办案、不徇私情的良好工作氛围。这些年来,城检院反贪局内部没有出现过一例违法违纪案件。在注重人际关系的今天,情与法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食人间烟火的孙勇利何尝没有老亲少友,没有同事同学。他说,常常是案子一上手,说情的人跟脚就上门。来者动之以情,他的回应是晓之以理。驳了多少人的面子他记不清了,拒了多少吃请,拒了多少现金他也记不清了。他只记住一种形象的比喻:法律是一条河,作为执法者绝不能在源头上让这条河被污染。
几年来,他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0余件,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28件。其中,大要案15件,当年有罪判决率达98%,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孙勇利不满足于已有的办案经验,更不忘在专业法律知识和其他学科知识的海洋里“扬帆”,不断探索检察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以提高自己的侦查素质和办案水平。
2002年,在办理东海矿小井王某、孙某贪污大案时,由于该案作案时间长,账目混乱,涉案人员不具体,一度让侦查工作茫然无绪,陷入僵局。孙勇利听完汇报后,夜不能寐,反复思考后,大胆运用“以事立案”的方法。立案后迅速进入侦查阶段,采用侦查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使所有犯罪嫌疑人均被绳之以法,开创了我市“以事立案”的先河。在2003年,高检院、省院反贪部门领导来我市对“以事立案”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
“工作和家庭矛盾时,只能让后者服从前者。”
孙勇利有情。
孙勇利,办起案来铁面无私,对需要帮助的人,慷慨解囊,但对家人他却怀着深深的内疚。
在处理东海矿再就业服务中心万某贪污案件时,他得知一名下岗工人生活困难而无力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时,当场拿出500元钱交到了下岗工人的手中。这位工人感激地说:“你帮俺讨回工资是救命,你给俺钱,真是雪中送炭啊!俺孩子上了大学决不会忘记你的!”
由于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家里无暇照顾。妻子怀孕时,医生多次叮嘱:“你妻子是高龄产妇,平时一定要好好照顾。”由他为了办案,心里默默地承受着对妻子的歉意,不知疲倦地奔波在调查、取证的道路上。孙勇利是长子,家里的大事小情本应由他这个长子来出面张罗和处理,可他经常办案在外,哪有时间照顾年迈的父母,处理家里的烦难琐事?一次他在外办案,母亲突然眩晕昏倒,父亲无奈地给他打电话,可他又怎能放下手中的案子?只好托朋友将患病的母亲送往医院。母亲也特别理解儿子:“勇利忙就忙他的吧,我这病也总犯,也不能让勇利天天陪我呀,党培养他不容易,趁着年轻让他多干点吧!”
检察工作,是正义与邪恶的殊死较量;人生的日记里,记录着孙勇利奋斗的闪光足迹;百姓的心中,留下了奉献者的赤子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