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子阿东多年来时常沉迷声色场所,在10年内竟然与一万多个“小姐”发生性关系。父母找来警察强行将其送到医院成瘾治疗中心,医生诊断发现,阿东并非仅仅是好色,而是患上了严重的性爱成瘾症,治疗至少需三个月到半年。(《新快报》5月20日报道)
“性爱成瘾”原来属于心理疾病,又长了见识了。可是,男子“10年找万名卖淫女”的惊人之举,恐怕并非只是心理疾病这么简单,其折射的更是一种“社会疾病”。
从新闻里我们看到,该男子每个礼拜都要去找“小姐”六七次,这样的情况持续了10年之久。同时,他“战斗”过的地方也非常多,在广州玩腻后,他相继“转战”到了东莞、深圳、南海、中山等地。于是问题来了:作为一个资深嫖客,他为何从未“翻船”?如果不是他的父母忍无可忍找来警察强行将其送到医院,他是否还要继续下去?
在我国,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各地警方也经常进行严打“黄赌毒”的专项治理活动。可是,从这个性爱成瘾的案例看,警方的打击力度和打击效果似乎并没有宣传的那么显著。10年的时间跨度、转战整个“南中国”却安然无恙,恐怕并非一个“运气比较好”所能解释的。
对当今色情产业的现状,其实很多人都心照不宣。满大街的娱乐场所,藏污纳垢者不在少数。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黄祸越打越多、越打生意越红火的怪相;有的地方,黄赌毒猖獗到了敢到中小学校附近开业揽客的地步;个别地方还出现了色情场所和政府部门在一栋楼办公相安无事的“奇观”;甚至,已经有人在呼吁“色情业合法化”了……
若果没有社会风气的潜移默化,如果没有数以万计的“小姐”提供服务,怎么可能出现性爱成瘾到如此程度的骇人案例?性成瘾患者的心理疾病需要医治,某些地方存在的“黄病黄祸”是否也该整治?某些部门是否也该为自己的失职失责而反思?成瘾患者的治疗需三个月到半年时间,如果他痊愈出院后依然看到满街“小姐”在招手,他会不会难抵诱惑“复嫖”?有几个人患病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社会病了。